观点网讯:1月7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声明,星盛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延迟寄发有关关连交易的通函。
根据公告,通函内容有关与经修订契据相关的关联交易,原预期于2025年1月8日或之前寄发,现延迟至2025年1月28日或之前。
据观点新媒体报道,12月13日,星盛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计划对原有不竞争契据进行修订,以适应公司在深圳市以外城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新业务计划。
公告显示,星盛商业控股股东黄楚龙先生于2021年1月12日就上市与公司订立的原有不竞争契据,据此,黄楚龙已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向公司承诺,除原有不竞争契据另有允许者外,彼将不会并将促使其紧密联系人(集团成员公司除外)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与任何受限制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于当中拥有权益,或在与集团不时从事或进行任何受限制业务的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公司或业务中持有股份或权益。
除黄楚龙外,黄楚龙先生通过多个实体投资了若干业务,包括物业开发、主要为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金融服务、休闲娱乐及产业园运营。作为除外业务的一部分,黄先生于2014年成立了深圳银顺通,其自成立日起一直于深圳进行针对个人的线下小额贷款业务。
为善用集团稳健的现金状况并丰富其收入来源,星盛商业现正发掘于深圳以外城市开展其自身小额贷款业务的机会。由于深圳银顺通将持续于深圳进行小额贷款业务,如公司开展新业务,控股股东现有业务将属“受限制业务”定义的范畴内,故黄先生与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订立经修订契据以修订原有不竞争契据,以便深圳银顺通继续经营控股股东现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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