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开工资使消费券抵工资,
大家来说说这合适不?”
1月4日,吉林长春一位员工发视频晒出辛苦3个月工作,换来一堆被限定使用的消费券。
1月4日晚,这位员工发视频称:“这就是摩天活力城开的工资,我3个月没开资,开的工资就是这些,不是现金人民币而是消费券。”
这名员工表示,发的是工资代金券,并非年终额外福利。这样的消费券使用是有限定的,“只能去长春市重庆路活力城,不是都可以使用,还分季节。”
记者看到,彩印的消费券面值有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还有编印号码,印有“重庆路·活力城Mall”“大众置业”等字样。
涉事企业2024年12月30日印发的一份《员工“消费券”使用细则》显示,本次发放员工“消费券”可用于重庆路活力城Mall消费,缴纳大众物业管理小区物业费,购买大众置业指定房源及车位,并有具体使用的详细细则和咨询电话。本使用细则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调整以即时公告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涉事企业所有。
1月5日,记者按照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多次联系大众卓越控股集团,接听者表示:“不是,打错了。”记者再打,对方一直处于正在通话中。截至记者发稿,也未回复记者发去的采访短信。
记者拨打《员工“消费券”使用细则》上所留咨询电话,活力城Mall工作人员证实,从今天就已经开始使用该消费券,但有些商家可以用,有些不行。
工作人员表示:“券是十足抵用,但是不找零,有使用日期,只能在活力城的商场使用。”
代金券通常是一种预付款凭证,用于在特定商家或场所兑换商品或服务。它并非法定货币,不具有货币的普遍接受性和流通性。
1月5日,记者联系长春市人社局,询问“不发工资用消费券抵扣”问题,工作人建议联系12348咨询。
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说可以用消费券给工人开工资,这样不合理也不合法,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