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评人陈震提前发布新车视频被领克索赔500万,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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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01知名车评人陈震因违反保密协议提前发布领克新车型视频,收到领克品牌方律师函,被要求支付赔偿金500万元。

02陈震在道歉视频中称,负责更新的同事因时间设定错误导致新车信息提前披露,已自动离职。

03领克汽车官方客服及媒介传播部门工作人员尚未回应此事,陈震表示后续情况将在社交平台同步。

04专家表示,陈震方如存在违反保密义务行为,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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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邓波

1月5日,知名车评人陈震在其社交平台发布道歉视频称,因其所在公司违反保密协议约定提前发布了领克新车型视频,已经收到领克品牌方律师函,将积极配合解决后续问题。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律师函要求陈震方按照保密协议一次性支付赔偿金500万元,引发网友关注。

图片陈震道歉视频截图(图源:陈震同学社交平台账号)

陈震在道歉视频中称,前两天领克900上市发布会之后,预先拍摄了新车的视频,保密协议约定在发布会当天晚上8时30分更新发布视频,在上传视频时,负责更新的同事把时间定到了早上8时30分,造成新车信息的提前披露,给品牌方发布会流程造成非常大的麻烦以及损失,已经收到领克方的律师函,针对领克900上市更新事故,会积极配合解决后续的问题,“负责更新的同事已经自动离职了。”

据陈震社交账号上公布的律师函显示,经核实,贵司(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受邀参与领克L946静态拍摄,并签署保密协议,双方约定保密协议解禁时间为2025年1月3日20时30分,贵司媒体“萝卜报告”于2025年1月3日8时30分在各平台发布大量相关内容,已经严重违反了保密协议中关于保密解除具体时间的约定,“影响了委托人(领克方)有序推进领克L946传播的节奏,对官方的新品发布及市场推广等活动造成了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现委托人委托本律所向贵司致函,要求贵司在收到本函告后5个工作日之内联系委托人并按照保密协议第7条一次性支付赔偿金500万元。”

图片律师函(图源:陈震同学社交平台账号)

公开资料显示,陈震是知名车评人,全平台粉丝量超千万,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由陈震实际控制,“萝卜报告”是该公司的视频节目品牌。领克汽车是由吉利控股、吉利汽车与沃尔沃汽车共同创立的全球新高端品牌。

针对新车型提前更新事件,在网上引发大量讨论,“陈震称已收到领克律师函”等词条还登上了微博热搜。微博账户认证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的“杨学良Victor”在评论区称:“大家都引以为戒吧,也没必要恶意揣度,震哥态度是真诚的,会把后续处理好。”

某汽车行业自媒体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在参与拍摄汽车品牌新车型时并不是每个车型都会签保密协议,如果产品比较重磅,可能会签保密协议,“拍摄流程每个品牌每个媒体都不同,规定的内容也会针对车型又不一样,违约金平时没怎么注意。”

前述从事多年的汽车自媒体人士还表示,签订保密协议后都会按照约定时间发布相关信息,不会进行抢发,“我们都是守规矩的人,一般来说不会抢发,不排除个例,我入行这几年,没听过抢发视频最后导致巨额赔偿的案例。”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有网友评论认为这是一次“事件营销”,也有网友在视频下方评论质疑“这不会是剧本吧”。1月6日,极目新闻记者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向领克汽车官方客服及领克媒介传播部门工作人员寻求事件处置进展及网络上相关质疑等方面的回应,截至发稿前,未获领克品牌方回应。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则回复称,该事件后续有关情况,陈震会在社交平台进行同步,“最后震哥都会同步的,这是属于公司内部的事儿。”

图片有网友质疑这是剧本(图源:陈震同学社交平台账号评论区截图)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江涛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该事件中,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遵守协议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如果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车评人“陈震同学”发布的消息推测,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数额,违约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均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调整违约金数额。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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