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湖南生育津贴、“亲情账户”等!这些医保热点问题,权威解答来了

一、“家庭共济”和“亲情账户”有什么区别?

“家庭共济”:为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原来只能由参保职工本人使用的个账余额,现在已可以共济给家庭成员使用。这就是医保常说的“家庭共济”。

“亲情账户”:家属陪同患病的老人、小孩等家庭成员看病就医时,不用随身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陪同家属用自己的手机展示患者的医保码即可验证参保身份,从而完成医保报销。这就是医保常说的“亲情账户”,有的省份称之为“家庭账户”。

总的来说,“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功能不同,是两项不同的操作。亲情账户,是帮助家人展示医保码,花的是家人的医保额度,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无关。共济账户,是把绑定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共济给家人,花绑定人的钱帮家人“买单”。只帮家人绑定“亲情账户”,没有操作“家庭共济”,是不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

二、参保职工怎样办理家庭共济?

参保职工可通过“湘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步骤如下:

1.登录服务平台:以“湘医保”微信公众号为例,使用微信搜索“湘医保”,依次点击“服务平台”“医保服务”进入“湘医保”服务平台,通过注册账号或者手机号快捷登录的方式登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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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绑定亲属关系:在经办业务版块点击“家庭共济”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页面,点击“职工共济申请”按钮,添加家庭成员信息进行绑定。绑定的家庭成员必须为湖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一名职工参保人同时可绑定10名近亲属,累计可以绑定20名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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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成员管理:如需要解除绑定关系,职工参保人可通过“共济关系查询解绑”进行解绑操作。

4.实现共济结算:被绑定的亲属在全省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使用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身份证结算时,告知窗口告知人员通过共济支付,系统将完成共济结算。

三、参保职工或居民怎样绑定“亲情账户”?

参保职工或居民可进入“湘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绑定(非App环境只能添加16周岁以下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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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绑定流程如下: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湘医保”进入服务平台,页面下滑找到“湖南省医保亲情账户”模块,点击进入可为家人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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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医保”App绑定流程如下:点击“我的”,选择“我的家庭成员”为家人绑定,需要提供绑定人的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以及被绑定人的户口簿个人页。

当被绑定的家人为16周岁以下(如“小宝贝”)时,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出生证明”或“双方户口页”或“双方关系公证书”;当被绑定的家人超过16周岁(如老人)时,需核验被绑定人身份证或进行人脸认证。

四、参保职工如何用个人账户帮家人代缴居民医保费?

参保职工将家庭共济设置好后,在平台主页的业务办理板块点击“更多”,在“经办业务”区域点击“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页面上会自动显示被共济对象信息,勾选待缴费人员,就可以使用参保职工本人的个账代缴近亲属的居民医保费了。

五、个人账户余额和使用记录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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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湘医保”服务平台,点击“医保账户查询”即可查看当前余额;点击“个人账户”(蓝色字体),选择年度,可以看到年度内所有的个人账户划账收入、使用支出记录,包括时间、数额、地点等详细信息。

“特门”“双通道”“生育津贴”待遇那些事儿

一、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需要哪些材料?认定通过后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申请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所需材料:一是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二是《湖南省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加盖医院医保部门公章);三是病历资料和检查资料,如: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报告等与申请病种有关的医疗文书(加盖医院病案室或门诊公章)。

符合享受居民/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条件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在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限额内,居民按照70%、在职职工按照80%、退休职工按照85%的比例支付。

二、什么是“双通道”单行支付药品?待遇标准是什么?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双通道”单行支付药品是指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适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渠道供应保障,可以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两个渠道报销的药品。在“湘医保”服务平台搜索栏输入“双通道”进行查询,即可通过“双通道相关查询”栏目查询“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责任医师、“双通道”药品目录等信息。

“双通道”管理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单行支付政策,住院结算时不纳入分段政策支付。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根据“双通道”管理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职工按70%的医保报销比例、居民按60%的医保报销比例,先由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后,按照职工或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双通道”管理药品实际报销金额计入年度职工或者居民最高支付限额,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支付。

申请“双通道”待遇所需材料:一是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二是“双通道”管理药品责任医师签名确认的《湖南省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加盖医院医保部门公章);三是病历资料和检查资料,如: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报告等与申请病种有关的医疗文书(加盖医院病案室或门诊公章)。经审核通过后,自申请之日起享受一个年度“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购药报销待遇。

三、生育津贴的办理材料是什么?

一是《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二是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主要为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病历资料需能证明以下事项:生育需要证明平产或难产,以及本次生育胎儿数;终止妊娠需证明已怀孕月份数;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的佐证资料。

关于异地就医的那些事儿

一、湖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参加基本医保的异地就医人员分为两大类6小类。(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④异地转诊就医人员,⑤异地急诊抢救人员,⑥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就医人员办理备案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保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湖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通过“湘医保”公众号等网上途径申请备案时,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备案表,不用另外提供备案表);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医保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医保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④异地转诊人员:医保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服务的,由医疗机构审核后直接提交,参保人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

⑤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⑥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

二、无法联网结算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应该如何报销?

参保人在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地区就医的,应当持卡(码)联网结算。但是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网结算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异地就医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办理材料为:一是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二是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或电子发票),三是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四是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印章)。

需要注意的是:意外伤害就医的还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无第三方责任的应填写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审核表;急诊抢救还应提供急诊抢救相关记录,如项目清单中抢救、重症监护项目或病危通知书等。

来源: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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