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凌晨!日照某大桥附近燃放烟花加特林!王某、林某被处罚!


警察蜀黍再三提示:

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
争做文明市民!
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案例一  

有人放震天雷,噪音扰民…”1月1日21时,秦楼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接到举报后,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到现场,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经调查,王某在明知烟花爆竹禁放的情况下,在日照市主城区某小区路北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王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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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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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路边放烟花,很危险…”1月1日23时,秦楼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接警后,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将郑某等三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郑某、代某、杨某在明知该区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为图一时快,仍违规燃放了烟花爆竹。目前,三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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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泰安路派出所通过工作巡查发现,凌晨1时许有群众在某大桥附近燃放烟花加特林。民警依法对王某、林某进行传唤。

经询问,王某、林某在明知该区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两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关于日照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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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方 提 醒

东港公安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日照主城区

北至山海路、西至青盐铁路
南至上海路、东至黄海
的区域为全年禁放区域
禁放区内全时段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个人
在任何时间不得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为了您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请大家做到
不储存、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发现身边出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请第一时间拨打110电话举报


来源:东港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