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调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原标题:山西调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建林 李彦斌)记者日前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该省从2024年1月1日起,对202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山西提高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按标准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低于3287元的补足到3287元;提高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按标准增加后,月生活护理费低于3428元、2855元、2057元的,分别补足到3428元、2855元、2057元;提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2元。

山西明确,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所需资金,凡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的,由原渠道解决。因工伤残一级至四级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含工伤保险补差部分)低于3287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到3287元。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