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1月6日报道,对于是否执行针对总统尹锡悦的逮捕令,高层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以下简称“公调处”)在拘票即将到期之际,将执行工作交给了警方。
此前,执行尝试被总统警卫处阻止,此次看似提出了折衷方案,但据悉是在未事先协商的情况下以“通知式委托”进行的,因此有人指出,这是否是在推卸责任。
公调处6日通过媒体公告表示:“昨晚(5日)向警察国家搜查本部发送了委托执行逮捕令的公文。”
此前,公调处因尹总统三次均未应召出庭,以涉嫌内乱首魁为由,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申请了逮捕令。
法院签发拘票后,公调处于3日着手执行对尹总统的逮捕令,但未能突破警卫处的防线,执行开始5个多小时后便撤退。起初,法律界多预测公调处将增补执行人员等,经过进一步准备后再次执行拘票。
但与预期不同,没有再次执行的尝试,深思熟虑后的公调处在首次执行失败三天后,选择了将拘票执行委托给警方的方式。
这其中也考虑了多个法理问题,包括尽管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多次确认签发了逮捕令和搜查令,但围绕公调处法规定的可调查犯罪范围,公调处对内乱罪的调查存在争议,以及公调处作为对警察没有调查指挥权的机构,以接受警察人力支援执行“指挥”的形式进行调查,对此存在反对意见等。
对现任总统进行内乱罪调查本身极为罕见,难以找到先例,且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存在法律解释问题,具有特殊性。
最终,在维持因戒严状态而对内乱嫌疑案件原有的调查权的同时,将实现这一权力的执行功能转交给警方,可以说是公调处在苦思冥想后寻求的最现实的方案。
但预计公调处做出这样的选择后,将面临对执行逮捕令调查意志不足、缺乏战略等批评。公调处预计将在拘票有效期截止当天向法院再次申请逮捕令,请求延长有效期。
但另一方面,有人指出,在调查机构间的神经战之后,接手尹总统调查权的公调处仅将拘票执行交给其他机构负责,这是不恰当的。
据悉,委托协助的公文也是在未另行商议的情况下单方面发送的,因此也有人批评公调处在未找到执行突破口的情况下,将工作推给了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