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家熏腊肉被社区罚款?央广网:已构成程序违法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四川省广安市一名六旬老人因在家熏腊肉,被当地社区以“教育管理费”的名义罚款200元,老人还写了“不再在家熏腊肉”的保证书,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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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 认为,在我国川渝等地区,熏制腊肉的传统历史悠久、绵延至今,烟熏腊肉也是许多地方的特色美食。当地以环保为由,禁止私熏腊肉,并设立免费集中环保熏制点,自制熏腊肉就要被处罚。人们不禁要问,集中熏制的环保效果如何?其容纳能力是否能满足所有居民的需求?能否保留传统熏制风味?这些也都该考虑到,强硬的“一刀切”显然无法令人信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中社区上门收费,实际上已构成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社区并不具备罚款权力。此外,被罚的村民还被要求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私自熏腊肉,“如果再不听话,一旦发现我在自己家熏腊肉,愿接受任何处罚。”以社区公约进行处罚,本身就涉嫌违法,要求村民“听话”,更是错上加错、匪夷所思。

根据当地最新回应,村民被收取的费用已退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只有真正站在便民利民角度,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政策,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才是基层治理的要义。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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