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日前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发布

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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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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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明涛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户籍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北安小区6栋3门6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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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许美丽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户籍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滨河小区612栋903号  


执行标的: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及迟延履行金

执行依据:(2023)吉0102民初4195号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有关人员提供申请执行人及法院掌握之外的财产线索,并且该财产线索具有可执行性,待执行完毕后(钱款为打至申请人账户后,财产物为成交后或者以物抵债后),申请人按照财产价值的10%支付悬赏金。

(2)悬赏金承诺:有关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人承诺自愿按照前述计算方式自愿支付悬赏金。


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31-88558931

联系人:曹法官

邮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8058号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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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南关法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