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已成为当前全球新药研发的焦点领域之一,随着肿瘤治疗方法的日益多样化,患者的生存期限得到了显著延长。在众多药物的临床研究,特别是上市前至关重要的 III 期临床研究中,我们常会发现一个现象:对于同一研究终点,研究报告中往往会呈现两个评估结果,最常见的是基于独立评审委员会(BICR)的评估与研究者(INV)的评估。那么,为何这些研究会需要双重结果的呈现?哪些特定的研究终点会要求这样的双重评估呢?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一话题。
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终点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最常用的疗效终点有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OS)、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ORR)、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PFS)。与客观缓解率 ORR 类似的终点有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DCR)。与 PFS 类似的终点还包括无病生存期(Disease Free Survival,DFS)、无事件生存期(Event Free Survival,EFS)、疾病进展时间(Time To Progression,TTP)、治疗失败时间(Time To Treatment Failure,TTF)。各个终点的定义如下:
[1] 国家药品评审中心. 抗肿瘤药物试验终点技术指导原则.[2] 国家药品评审中心.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临床试验终点技术指导原则.[3] 国家药品评审中心. 抗肿瘤药临床试验影像评估程序标准技术指导原则.[4] 国家药品评审中心.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统计学设计指导原则 (试行).[5] Seymour L et al.iRECIST: guidelines for response criteria for use in trials testingimmunotherapeutics. Lancet Oncol. 2017 Mar;18(3):e143-e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