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昌吉市入选
全国第二批共同现代化试点
近日,国家民委公布了全国第二批“共同现代化试点”名单,昌吉市成为全疆2个入选试点(市、区)之一。
共同现代化试点是国家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一个民族也不能少”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是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行动路径。
2024年12月,昌吉市经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荐,成功被国家民委确定为第二批共同现代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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