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铜陵市持续深化智慧监管,不断完善招标投标领域全链条监管制度,夯实“硬措施”优化营商“软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公共资源监管提质增效。
一是优化系统链,提升监管数智水平。发挥智慧监管优势,深入应用大数据分析系统,对数据进行充分集成、挖掘、整合,开展“关联”分析,研判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等主体行为,对投标报价异常、得分畸高畸低等异常情况主动介入,深度锁定围标串标痕迹。加强与审计等部门联动,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市县两级累计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谋取中标案件27件。
二是完善制度链,健全监管制度规则。修订完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EPC、监理等7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动态调整“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指标及规则,进一步优化评标规则。落实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双审查”制度。2024年以来,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隐形壁垒,对230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纠正违反公平竞争条款及不合理限制45条。
三是延伸共享链,推进监管深入治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运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公检法部门“多方联动”,加强行刑衔接,建立“三清单”共享核查比对机制。2024年以来,查处招标人规避招标6件,开展串通投标预警分析项目40个,经公安机关立案串通投标案件4件,挽回经济损失781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13人。
四是创新容错链,彰显监管执法温度。创新出台《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首次轻微违规行为容错清单(试行)》,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投标人(供应商)、评标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存在的16种首次轻微违规行为免予信用处理,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告诫约谈、书面警示等多种方式,促使违规者“知责”“尽责”,督促指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截至目前,免予信用处理市场主体22家,同步采取批评教育18家、告诫约谈1家、书面警示3家。
五是压实责任链,凝聚监管各方合力。实施招标投标全周期责任监管。严格标前审查责任,对依法确定的招标范围、方式及组织形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突出标中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的条件和行为;压实标后协同责任,常态化抽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运工程等项目48个,发现问题142个,下达整改通知书51份,并已全部整改到位。
编 辑 / 黄紫薇
监 制 / 郑 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