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10元售价800元不法分子制售“减肥神药”获刑

近年来,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司美格鲁肽因其显著的减重效果受到不少减肥人群的追捧。于是有不法商家盯上了这块“香饽饽”,无资质自制司美格鲁肽,通过互联网违规销售,吸引了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购买。1月2日上午,溧阳市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非法生产销售司美格鲁肽的案件。

不久前,溧阳市民车女士通过网络广告看到了一款含司美格鲁肽的减肥产品,遂花费800元购买了一个疗程,她拿到产品后发现该产品系三无产品,不敢贸然服用的她立刻报了警。后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测,该产品确实含司美格鲁肽成分,侦查机关通过车女士提供的电商平台信息入手,串联研判,顺藤摸瓜查获了生产商和零售商。

据悉,朱某一直从事化妆品销售方面的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含有司美格鲁肽的减肥药品。因为巨大利益诱惑,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间,朱某、杨某租用广州市某小区房屋作为生产窝点,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购进司美格鲁肽原料和辅料调配成药品原液制成液态或冻干状态“减肥药品”,通过短视频平台宣传并向全国各地销售。

因为一开始客户反馈减肥效果并不明显,朱某遂与杨某商量后租用新厂房、购置新机器,重新调整配方。很快,在各种宣传下,朱某制作的“产品”得到市场认可,短短两三个月,销售金额就达200万元。随后,程某等从杨某处以批发价每瓶10元购入,再通过平台以每瓶30-800元的价格零售给客户。

溧阳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杨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药品并予以销售,情节严重,被告人王某、程某等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行为均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依照法规,市法院对涉案的14名被告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同时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到150万元不等。  

通讯员 邵曦乐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毕俊星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