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暂按现有标准执行

近日,湖南省商务厅发布消息,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将按照现有标准执行。对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的消费者,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全部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将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其中,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最高申领为2万元;汽车置换更新最高申领补贴1.4万元。

根据汽车报废更新政策衔接,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出台期间,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纳入补贴范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执行。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相关标准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执行。

根据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衔接,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出台期间,消费者转出(不含变更登记,不含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湖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照《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运〔2024〕23号)执行。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全部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相关补贴标准按照《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运〔2024〕23号)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政策实施期间,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

此外,家装厨卫“焕新”政策衔接从2025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2025年湖南省家装厨卫“焕新”跨年度衔接政策。在国家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发布前,衔接政策实施范围、补贴标准等按照现有标准执行。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衔接从2025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2025年湖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在国家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发布前,衔接政策实施范围、补贴标准等按照现有标准执行。

潇湘晨报记者陈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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