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月3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城品活力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据悉,城品活力贷是今年安徽省的一项创新性政策,将对安徽省内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重点领域和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2024年符合条件的项目正进行申报,计划对符合条件项目贴息3亿元。
计划对2024年1月新签订符合条件贷款项目贴息
实施方案明确,此次对安徽省内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重点领域城市更新和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中长期贷款(以下称“城品活力贷”)给予财政贴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贷款项目在安徽省域内实施;企业(单位)经营稳定、财务管理规范,产权清晰,有良好纳税记录;诚信守法,近三年内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贷款实际支出数额不少于当年投放贷款额的30%。
对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签订合同并产生利息支出的贷款项目给予贴息。贴息范围不包括经审批贷款合同范围外的延长项目建设期发生的借款利息,未按合同规定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
贷款贴息项目需与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相关
贷款项目具体范围包括: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自来水厂设备和居民小区二次供水项目更新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排水、燃气等管道、泵站、线路改造。城镇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城镇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更新。
舒心宜居改善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等改造。充电桩、停车设施建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老旧住宅电梯更新。社区服务“一站式”综合体建设及物业项目改造。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片区综合保护更新,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更新改造。
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建设智能停车设施。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应用平台建设。
2024年“城品活力贷”贴息贷款总规模不超过300亿元
实施方案明确,“城品活力贷”利率不高于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企业(单位)多个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按项目贷款额分别测算贴息金额,单个企业(单位)年度省级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贴息金额计算方式为:贴息金额=单笔放款实际付息对应的本金金额×1%×(贴息当年的实际付息天数/365)。
记者了解到,2024年“城品活力贷”贴息贷款总规模不超过300亿元,先贷先得,额度用完即止。同一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获得的各级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利息支付总额;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经获专项借款支持的部分,不予贴息;获得省级其他领域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贴息。如后期发现企业(单位)当年获得贷款实际支出数额少于贷款发放额30%的,或者重复融资、重复贴息情况的,企业(单位)应退回贴息。
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贴息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支出,企业(单位)应严格按政策规定和贷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确保将贷款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单位)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贴息资金,严禁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一旦发现,将追回财政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城市办(省发展改革委)对“城品活力贷”财政贴息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适时完善政策内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城品活力贷”等金融产品创新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体系。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崔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