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SZ)子公司苏州慧来未收到李鹏偿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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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扬子新材(002652.SZ)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慧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慧来”)因与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滨南股份”)的股权合作事项终止,根据与滨南股份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李鹏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向苏州慧来退还和支付3174.82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苏州慧来未收到李鹏偿还的任何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