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制造意外受伤事故恶意骗保200余万元?公安机关依法严打!

央广网北京1月3日消息(记者王迟)个人意外健康险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今日,公安部公布十起全国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典型案例,其中有山东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涉及意外健康险。

据公安部在发布会上通报,2024年10月,山东省鱼台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侯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经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侯某伙同他人,利用保险公司间数据共享延迟、小额事故审核简易的工作流程漏洞,通过互联网向82家保险公司投保个人意外健康险,并故意制造意外受伤事故20余起,采取“小额多次”重复索赔方式恶意骗取保险理赔金200余笔、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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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王迟 摄)

故意制造意外受伤事故后重复索赔 进行恶意骗保

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吕伟东介绍道,山东侯某某等人保险诈骗案涉及的保险险种主要是意外健康险,这个团伙主要是利用该类险种出险次数多、赔付少、审核程序简易等情况实施犯罪。

他指出,这类案件的主要特点有三个:一是犯罪分子一般单独或两三人结伙作案;二是网上投保,网上索赔;三是以小额保费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故意制造意外受伤事故后重复索赔,进行恶意骗保。根据专项打击工作统一部署,山东公安机关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全力打击整治各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全省共立保险诈骗案件1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0余名,打掉团伙40余个,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保险市场正常秩序。

据悉,山东公安机关连续三年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行动,突出打击链条化车辆保险、地域性意外健康保险、“人伤黄牛”等团伙类保险诈骗犯罪,深挖拓线打掉车损“套路险”“人伤黄牛”系列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骗保团伙80余个。将数额大、性质恶劣的保险诈骗案件列为省厅督办案件,全力推进侦办。

“案发前,我们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确定事故疑点,降低受损风险;案发后,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督促教育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第一时间依法冻结涉案账户,依法扣押涉案资金,避免资金流失,提高避损挽损效率,有效净化了保险行业生态。”吕伟东说。

建立健全各项反欺诈长效机制 加强行刑衔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以《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为基础,指导行业建立健全各项反欺诈长效机制,加强行刑衔接,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第二条,保险欺诈是指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李有祥强调,一方面,将持续推动《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的落地见效。按照“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的要求,进一步统筹资源,构建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行业组织、外部单位协同参与、职责定位更加丰富明晰的工作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强调行业联防联控和行业内外部协同,突出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反欺诈领域的运用,开展保险公司欺诈风险管理能力评价。

另一方面,将专项打击的经验做法完善固化下来。包括丰富线索来源,建立“数据汇聚—大数据建模—锁定线索”的反欺诈工作路径,推动反欺诈实体组织持续发挥作用等,指导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建设,细化协作内容,夯实行刑衔接工作基础,不断健全保险欺诈风险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