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检察院】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法规,踏踏实实做人,不辜负父母对我的关怀和检察机关对我的教育。”一名未成年人哽咽说道。近日,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律师代表对4名附条件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集中训诫,并对其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制发督促监护令。
检察官、律师代表与4名未成年人耐心沟通,讲解法律法规,教育他们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牢记教训,引以为戒,坚定开启新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孩子树立榜样。”检察官和律师代表向家长讲解了家庭教育的方法,引导家长改进教育方式、加强亲子沟通,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随后,检察机关分别向4名未成年人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审核 | 吴 平
编辑 | 黄玉洁
校对 | 莫莉莎
来源 | 钦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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