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禁放区燃放烟花造成交通拥堵,济南两人被行政拘留

2025年1月1日0时许,李某春、徐某恒在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某商业综合体西侧停车楼,违反济南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在禁放区点燃随身携带的加特林烟花,朝向道路上空喷射。执勤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将二人控制,并对烟花予以收缴。二人的行为引发了车辆慢速行驶围观,致使交通拥堵,严重影响了周边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李某春和徐某恒已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济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