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施行一年来成效显著 在册患者全员参保
2024年12月31日下午,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施行一年来,为推动全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实施一年来,曲靖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和制度机制,先后出台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八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市、县(区)两级政法、公安、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在组织2次集中大排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对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做到“应筛尽筛”“应管尽管”“应保尽保”“应治尽治”“应助尽助”。截至2024年10月,全市在册患者实现了全员参保,符合条件的患者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全市患者持精神残疾证人数较《条例》出台前增加了3094人,保障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一年来未发生漏管失控引发的恶性案件,释放了基层治理“正能量”。实践证明,《条例》是一部良法。
“通过执法检查,我们发现《条例》在实施中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乡(镇)街道以及基层组织履职不到位,群众对《条例》知晓率不高等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点穴式’的方式,通过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压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基层卫生机构的责任,打通《条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让这部地方性法规在基层治理中持续发挥作用。”曲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吴俊峰说。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