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回应“早高峰5元卖座”:坚决反对,有类似事件可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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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22时许,上海地铁官方微博就“网友早高峰5元卖座”作出回应。

上海地铁官方微博发文称:近日,关于“5元卖座”引发议论。对此,地铁运营方表示坚决反对。根据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下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因此,地铁座位应首先满足特殊群体优先有座的需求。其次,地铁座位作为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对象是所有乘客,应按照“先来先得”原则予以分配,不应被独占,更不应成为个别人变相谋利的工具。

上海地铁在微博中表示,始终倡导文明守序出行。如有乘客遇到类似事件,可向工作人员及时反映或拨打服务热线64370000告知,共同营造温馨和谐、公平友爱的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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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一网友在社交网站发文称,出让上海地铁16号线滴水湖至龙阳路方向的早高峰座位,“接惠南站、新场站”“约定好车厢,你坐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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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还在文中告知了其他网友自己所乘坐的列车的到站时间。据极目新闻,当事人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一名上班族,目前已给一名乘客两次有偿占座。

该事件迅速冲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针对该网友的这一行为,有网友调侃:“挺好,用自己的时间和体力赚钱。”但有更多网友表示不赞同,“用公共资源谋利,回头地铁上全是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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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法治日报评论称,早高峰地铁5元“卖座”?生财之路走歪了!评论写道,地铁座位本身是公共资源,是为了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适用的是先到先得以及尊老爱幼的原则秩序,而非个人私有财产,更不是可以明码标价的商品。将地铁座位有偿转让,有悖乘车文明和公序良俗,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公平原则,增加了出行人的成本,与“黄牛”无异。若长此以往过度占用公共资源,甚至因此与其他乘客发生争座纠纷、扰乱公共秩序,则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面临处罚。

(来源:综合上海地铁微博、长江云新闻、法治日报、极目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