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崇文:试论中国古代国家的产生

作者:高崇文

来源:中原文化研究”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中原文化研究》2024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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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古城遗址


古代国家的兴起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发展演变过程。就世界各地而言,因地域、自然环境、人群集聚形式、生产力的发展、思想信仰及文化传统等各方面的差异,古代国家产生和发展的路径也不尽相同。中国古代国家的产生与发展有其自身的发展轨迹,是以一种礼制性的古代文明形态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这是中国古代国家区别于世界其他国家的重要特征。


一、“神权国家”的产生


从目前的考古发现看,在中国大地上,大约距今1万年前后进入新石器时代,又经历六七千年的漫长发展,在黄河、长江、辽河等流域形成了几个最为突出的文化区域,各自开启了初期文明化进程。至新石器时代后期,几大文化区内都明显地出现了较为集中的聚落群,各聚落群中往往有规模巨大的中心聚落,生活在这一聚落群范围内的人们便成为一个有联系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群体,这种聚落形态及其组织体系为早期国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这些聚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多出现丰富的祭祀遗迹,尤其以江浙皖文化区、两湖文化区和燕辽文化区最为显著。江浙皖文化区是发现祭祀性遗址最多的一个区域,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良渚文化时期的祭坛墓地,已发现有十余处。如浙江余杭瑶山发现的祭坛墓地,是一座人工堆筑的土山,在其顶部有边长约20米的方形祭坛。在祭坛的南半部,有规律地排列着12座大墓,墓中随葬品丰富而精美,以玉器为大宗,多是玉琮、玉钺等祭祀性玉礼器。坛面上多发现固定位置的火烧痕迹及灰烬,有的还有动物肢骨等,被认为是进行“燎祭”的遗迹。安徽巢湖含山凌家滩遗址也发现了类似的祭坛墓地,祭坛南部的23号大墓共出土200余件玉器,其中有3件用于占卜的玉龟,龟腹中还装有玉签,显示了当时占卜、祀神等仪式已比较完备。4号墓也出土有玉签、玉龟、玉人等,其中玉龟腔体内还装有一块玉版。玉版中心刻有显示天地间四面八方的图案,玉龟、玉签应是用于摇卦,然后对照玉版上所示方向来占吉凶,实际上是占问天地神祇的一种方式。俞伟超认为:“玉牌上的整个图案是在表现天地的总体,即是宇宙的象征……在那信仰万物有灵的时代,这个宇宙之神或天地之神,无疑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是诸神信仰中的主神。……占有玉牌、玉龟等物的凌家滩遗存中的神权首领,应当也是生产的、军事的、政治的首脑。”原始社会的巫在举行祭祀时,通常是以玉礼器祭神。《说文·玉部》释“靈”(灵)字下部为“巫”云:“靈,巫以玉事神,从玉霝声,靈或从巫。”另外,古礼也是“以玉事神”而产生的。《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玉做六器,以礼天地四方。”《说文·示部》云:“禮(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又《说文·豊部》云:“豊,行礼之器也,从豆,象形。凡豊之属皆从豊,读与礼同。”王国维释曰:“像二玉在器之形,古者行礼以玉,故《说文》曰‘豊行禮之器’,其说古矣。……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豊,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并以殷墟卜辞中将玉盛置于豆以祭神的诸会意字来证明“豊”即为“行礼之器”。可见,“以玉事神”之古礼由来已久。此虽是后期文献所记,但这为祭坛墓地墓主集中随葬大批玉礼器的考古发现所印证,也为卜辞卜贞记录所证实。

在红山文化时期的东山嘴遗址、牛河梁遗址均发现大型祭祀遗存。东山嘴遗址是一处与祭祀活动有关的石砌建筑群,北部为一边长10米左右的正方形台基,南部为一直径约2米的圆形祭坛,形成以南圆北方为主的一组完整建筑群。遗址中还出土陶塑小型孕妇塑像和大型人物坐像等残块。此遗址群应是祭天礼地和祭祖的场所。牛河梁遗址由整体规划的大型坛、庙、积石冢组成。女神庙遗址位于山梁顶处,主体部分由大型山台和南北各一座庙组成。庙内发现大量的祭器和泥塑动物,最主要的发现则是不同个体的人物塑像都表现出女性或孕妇特征,其中一尊特大塑像位于庙的中央位置。郭大顺认为:“这表明,在多层次的众神中有一尊主神,这尊主神个体最大,位置在庙的中心部位,是整个神庙所要突出的主要对象,也是被崇拜的偶像群中的最主要的崇拜对象。”“这样的女神塑像,应是被神化了的祖先形象。”女神庙遗址南部的积石冢遗址,由祭坛与积石冢组成,祭坛用于祭祖,积石冢墓主应是其部族的核心成员。积石冢随葬品占主流的是玉器,主要有马蹄状箍、龟、琮、璧、猪龙、蚕形饰、勾云形佩、鸟、蝉及神人、神兽等,这些玉器充满神秘意味,且与祭祀活动密切相关。尤其是马蹄形玉箍,是积石冢中出土的一种典型玉器,有学者认为,其与凌家滩出土的玉龟形器相似,可能也是与占卜有关的用具。积石冢墓中还出土有方形玉璧,形状与凌家滩出土方形玉版近似,只是没有图案,也有可能是象征天圆地方的一种占卜用具。与方形玉璧同出的还有蚕形玉饰,其形状与凌家滩出土的占卜玉签也极其相似,有可能玉箍、方形玉璧、蚕形玉饰均是占卜用的法器。玉箍多置于墓主头下或胸前,玉璧多置于头的两侧,玉龟则握于墓主的双手之中。这些现象表明,随葬众多祭祀玉礼器的大墓墓主,生前应掌握着祭神的权力。李伯谦认为:“在红山文化时期,特别是它的晚段,当时社会虽已发生分化,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所谓‘公共权力’已经存在,但掌握、行使这种‘公共权力’的并非世俗的‘王’,而是这些掌握着通神权力的巫师或曰‘神王’……红山文化古国是以神权为主的神权国家。”郭大顺指出:“牛河梁遗址作为红山文化最高层次的中心遗址,以祭坛、女神庙和积石冢群三位一体的大型遗址群为中心,应就是‘反映原始氏族部落制的发展已达到产生基于公社又凌驾于公社之上的高一级组织形式’,即5000年前古文化古城古国之所在。”这个凌驾于原始氏族部落之上的高一级组织形式即是氏族部落联盟组织,其首领应是从氏族部落联盟中最强势的部族中产生的,他们掌握了祭天礼地与祭祖的神权,为古国的繁荣兴旺而祈福。从牛河梁遗址规模庞大、布局有序的祭祀遗址以及出土的大批祭祀用法器来看,此古国应是以神权为主的“神权国家”。

《国语·楚语》记载,在原始社会早期,“民神杂糅”,“夫人作享,家为巫史”,因而“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颛顼“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是谓绝地天通”。徐旭生据此文献指出,颛顼“把宗教的事业变成了限于少数人的事业”。这就是说,最初是人人都可以祭神的,自颛顼开始,将祭天礼地的祭祀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前述各地祭祀遗址的考古发现印证了这一文献记载,新石器时代初期,各地较多出现祭祀性遗迹,反映了当时人们最为朴素的思想信仰,即相信万物有灵,认为一些事物的发生和变化都是神的旨意,于是就出现了对天地诸神的崇拜,出现了对诸神进行祭祀的礼俗。至后期,在各大型祭祀遗址的墓葬中,那些随葬众多祭祀玉礼器的墓主,应是氏族部落的首领,是他们把祭天礼地的权力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也就说是各部落的首领掌握了祭天礼地的“神权”。

新石器时代后期,各地还较多地出现古城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地已发现40余座。这些史前城址,大小相差悬殊,有的只有1万—2万平方米,有的则达200万—300万平方米。一些小城的性质还达不到政治上的最高层面,充其量只是发挥军事城堡的作用,或为了防止洪水等自然灾害而筑。而那些数百万平方米的大城,如中原文化区的陶寺古城、两湖文化区的石家河古城、江浙文化区的良渚古城等,从规模、布局、文化内涵及所在聚落群中的位置来看,应是当时某一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从布局看,这些大型古城址应是由某一权力组织统一规划的,多由宫殿区、居住区、祭祀区、墓葬区等组成,尤以祭祀区最为突出。如陶寺古城,后期发展成大小两城相套的格局,总面积约280万平方米。在大城内宫殿区周围发现有城垣围绕,被推定为宫城。宫城内发现有高规格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已发掘的主体殿堂的台基达1万余平方米,台基夯土层中发现多处以人牲、玉器奠基的遗迹,说明这一殿堂不但工程浩大,而且在构筑过程中举行过多次以人牲等隆重祭祀的仪式,是城中最为重要的宫殿。宫城西侧是一般贵族居住区,南部为仓储区,在大城的西南部分布有手工业遗址。大城南部又扩展出单独的一座小城,它是专门用于祭祀和埋葬的特定区域,其中又分为祭祀区、宗庙区和墓地区。墓地区已发掘墓葬22座,其中M22规模巨大,随葬品非常丰富,墓内有数具殉葬的人牲,随葬有大批陶礼器、玉礼器等,其中象征军权的带彩绘柄的玉石钺就有6枚之多。此墓地与宗庙、祭祀遗址并列在一起,显示墓主与祭祖、祭神的职能紧密相关,这类墓的墓主已经不是部落的首领,也不是酋邦的酋长,而是阶级社会里早期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应是拥有军权、神权和族权的“王者”。在陶寺古城周围数十公里范围内,以其为中心有数十个中小型聚落拱卫,它们都属于同一个文化体系,这凸显了陶寺古城的重要地位——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应已建立了具备相应组织机构的政权,来统辖这个区域。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就形成了最初期的国家形态。

江汉平原的石家河古城,总面积120万平方米,是在8平方公里范围内分布约30多处遗址群的中心部位建起的。城址不同区域的布局、构成及所体现的功能有所不同。谭家岭遗址位于城内中央,应是居住区,位于中心位置的大房子,被称为“宫殿”。城内西北部邓家湾遗址出土20余种陶塑小动物和跪坐抱鱼的陶塑像,为专业生产地,还发现用多节特异形陶筒形器或陶缸套接、长达数米的遗存,这些特殊的遗存可能与原始宗教信仰有关,或为进行祭祀活动的场所。城内西南部三房湾遗址集中出土了大量非日常实用的粗泥质红陶小杯,形制相近,做工粗糙,并成层堆积,数量以数十万计,很可能是专用的祭祀用具,此处也可能是一个经常性的宗教祭祀活动场所。城外东南的肖家屋脊地点发现的墓地,一些规模较大的墓葬中随葬品达上百件之多。有的墓中出土玉器多达50余件,除一部分是装饰玉外,还多有玉神人头像、玉鹰、玉虎、玉蝉等,其中应有宗教信仰的内涵。在城址西城壕西侧的印信台遗址,发现5座人工筑成、排列有序的规整台基,台基边缘多用套缸围绕,并出土大批与祭祀相关的器物,还有瓮棺、土坑墓等,应是重要的祭祀场地。从此城的规模与布局推测,石家河古城也应是这一区域初期国家之都。

浙江的良渚古城平面略呈圆角长方形,正南北方向,总面积达290多万平方米。古城中心的莫角山遗址,是一座人工筑成的长方形土台,其上有大莫角山、小莫角山、乌龟山3个人工堆筑的土堆,呈三足鼎立之势,是一处用大木柱、大木枋及数以万计的土坯构筑而成的大型建筑群。据此推测,莫角山遗址3个人工堆筑的土堆应是祭坛,其侧的大型房屋很可能是用于祭祀、聚会等活动的礼制性建筑。在莫角山遗址西北不足200米处是反山墓地,它也是一座人工堆筑的坟山。在已发掘的三分之一面积内发现11座墓葬,随葬品以玉器为大宗,还有象牙器、漆器、石器、陶器等,仅玉器就出土了1100余件(组),其中有用作仪仗的斧、钺,有用于宗教法事的琮、璧等,有用于装饰的璜、珠、项饰、佩饰、手镯等。M12仅出土玉器就有647件之多,号称“琮王”的玉琮和“钺王”的玉钺就出在此墓。在古代,钺是兵权的象征,也是王权的象征。该墓出土的“钺王”之上也刻有神徽图像,说明此兵权、王权也由神权来掌控。李伯谦指出:“良渚文化中玉石钺大量而普遍的存在,表明当时凌驾于良渚社会之上的权力中枢中,军权、王权和神权是合为一体的,军权、王权已占有一定的地位。但权衡起来,神权仍高于王权和军权,余杭反山M12出土玉钺上、瑶山M7出土玉钺柄端饰上也雕有神人兽面纹即可为证,它不仅说明在举行盛大祭典时要充当仪仗,即使在刑杀和征伐等活动时也要听命于神的指挥,而更为重要的,则是证明了能行使军权和王权的也正是能交接人神、沟通天地掌握祭祀大权的巫师本人,巫师既握有神权,也握有军权和王权。”由此看来,反山墓地的墓主应是集神权、军权和王权于一身的“王者”,生前应是莫角山大型礼制性建筑的主人,也是这座良渚古城的最高统治者。李伯谦进一步指出,“良渚文化古国是神权、军权、王权相结合的以神权为主的神权国家”。

中国史前社会进入龙山时代,即进入发生巨大变化的时代。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财富的分配逐渐失衡,社会成员开始出现等级分化,各成员、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变得复杂而激烈。这就需要有一种权力来协调、处理这些复杂的矛盾,这种权力最初可能是被氏族长或部落酋长所掌控,随着地域的扩张、部族的加盟,这种权力逐渐为凌驾于各部族之上的专门权力组织所掌控。龙山文化时期,各大文化区普遍出现布局规整的大中型城址,正是上述社会发展的产物,各地的大中型古城应是各区域初期国家机器的物质载体。

此时初期国家的最高组织机构,主要是神权与王权的结合,王在各氏族部落中产生,这个王“由巫而史而为王者的行政官吏,王者自己虽为政治领袖,同时仍为群巫之长”。这就实现了世俗王权与神权的紧密结合,王权则利用神权来行使领导权,使松散的原始氏族发展为有紧密联系的氏族部落联盟实体,由此逐渐形成了最初的国家,也即氏族部落联盟性质的“神权国家”。


二、“礼制国家”的出现


夏商周时期,国家的性质发生了大的变化,进入到强势宗族性质的“礼制国家”时期。大量先秦文献非常明确地指明了礼与政的关系:“夫礼,国之纪也。”“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礼,国之干也。”“礼,政之舆也。”“礼者,政之挽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由百世之后,等百世之王,莫之能违也。”“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与。”“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

可以看出,三代之“礼”与一般的礼俗习惯、人情世故等寻常之礼不同,有其特定的内涵,是一种治国安邦的制度,具有有效治理国家的政治功能和协调等级关系的整合功能。《荀子·礼论》云:“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大戴礼记·礼三本》也有如是说:“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焉生?无先祖焉出?无君师焉治?三者偏亡,无安之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宗事先祖,而宠君师,是礼之三本也。”所谓“礼之三本”,实际上就明确地指出了中国古代礼制的特质:礼起源于对天地诸神及祖先神的祭祀,国家产生后,统治者借助天地神和祖先神的权威来维护统治,将对天地神、祖先神的祭祀权与政权统治紧密结合,制定了维护统治秩序的礼仪制度,该制度遂成为治国安邦的根本之策。孔子对礼的特质讲得更清楚:“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是故夫礼必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这就是说,礼是凭借祭祀中所形成的天地鬼神之权威而制定的,其目的是“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即以“神”来“治”民,“礼制”即“以礼来治”,遂形成了中国古代独特的礼仪制度与礼制文明之模式,这就是三代“礼制”之由来。在世界古代史中,夏商周三代的礼制性社会是独一无二的,显示了中华古代文明有别于世界上其他古代文明的独特性。

夏、商、周三族群都是由氏族部落联盟进入最初国家文明的,而夏族、商族、周族在崛起后均成为各部落联盟中的最强势之族。夏族兴起于西羌。《史记·六国年表》载:“禹兴于西羌。”《集解》引皇甫谧云:“孟子称禹生石纽,西夷人也。”禹亦称“戎禹”,夏族是西部地域“九州之戎”部落联盟中的强族。禹乃“东教乎九夷”,“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西“逐共工”,又“攻曹魏、屈骜、有扈,以行其教”,从而建立了以强势夏族为首的夏王朝。东部地域则是以商族为首的部落联盟。《吕氏春秋·异用》记载,商汤时的诸部族闻商汤之德泽及禽兽,均来归附于汤,“汉南之国闻之曰:‘汤之德及禽兽矣。’四十国归之”。商汤也是奉上天之命而灭夏的。《尚书·商书·汤誓》云:“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钦崇天道,永保天命。”商汤灭夏后,万邦归附,“天乃锡王勇智,表正万邦,缵禹旧服。……推亡固存,邦乃其昌。……德日新,万邦惟怀”。商汤率领东部各部族灭夏,使万邦归附,从而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商族为首的商王朝。周族是西部地域部落联盟的强族,周文王是万邦首领。《史墙盘》铭云:“曰古文王,初盩龢于政,上帝降懿德大甹,匍有上下,受万邦。”《尚书·周书·牧誓》载,周武王在牧野誓师时,开首即自称“逖矣,西土之人”,然后乃向“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族士兵誓师灭商。《逸周书·度邑解》载:“维王克殷国,君诸侯,乃厥献民,征主九牧之师,见王于殷郊。”这说明周武王是奉上天之命率西部各部族灭商的。《墨子·非命下》记周武王《太誓》曰:“为鉴不远,在彼殷王。……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祝降其丧。惟我有周,受之大帝。”周武王奉上天之命率西方各部族灭商后,也是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周族为首的周王朝,并采取了分封制对全国进行控制,“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藩屏周”。周王朝将同姓子弟分封到全国各地进行控制,对一些异姓也进行了分封,在全国形成了以周族为主导的宗法式统治体系。《诗经·大雅·板》云:“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郑笺云:“王者天下之大宗,翰,幹也。……大宗,王之同姓之適子也。王当用公卿诸侯及宗室之贵者为藩屏。”周天子为大宗,为“百世不迁”之宗,其他各封国国君在其封国内也是“百世不迁”之宗,但相对于周天子则为小宗,要维护周天子这一大宗,以此种宗法形式推行至各封国,形成各级宗族贵族相互维护而“百世不迁”的强势宗族性质的“礼制国家”。

所谓三代“礼制国家”,实际上就是以礼来治国,以神来治民,以“神权”来行使其“统治权”,这是三代礼制之真谛。夏代就是以天命行使其权力的,即前引“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尚书·夏书·甘誓》记禹子启征伐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墨子·明鬼下》对此解释得更清楚:“是以赏于祖而僇于社。赏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故古圣王必以鬼神为赏贤而罚暴,是故赏必于祖而僇必于社。”夏启以上天的名义讨伐有扈氏,遵天命者,封赏于宗庙;违天命者,将被处死于社坛。古代圣王遵照天神和祖先神的旨意来处理国家大事,因此国之大事要在祖庙和社坛中完成。由此可见,夏王的权力来源于神权和祖权。

商王的施政更是唯神命是从。从殷墟卜辞中可以看到,商王凡事都要贞问天地诸神和祖先神,对天地神、祖先神举行祭祀之礼以取得行政之命,充分体现了神权、祖权与政权紧密结合的政体形态。殷墟卜辞的内容是商王进行占卜、贞问和祭祀天帝诸神及祖先神的原始记录,既是商王祭祀档案,又是商王施政档案,商王凡事都要贞问天帝诸神和祖先神,征得他们的同意才能施行政令。如建邑造房、出兵征伐、祈求丰年、祈福避灾等,商王都要占卜贞问天地神和祖先神。这些占卜、贞问、祭祀也均是在社坛或宗庙中进行的。卜辞中常有“贞燎于土”(《合集》14399),“又岁于亳土”(《合集》28109),此即于“社”中进行占卜、祭祀。卜辞中还记载,商王贞问和祭祀祖先主要是在“宗”中进行,如“己末卜,其□父庚奭,祼于宗”(《粹》322),“丁亥卜,其祝父己父庚,一牛,丁宗”(《屯南》2742)。从字形上分析,“宗”上面宝盖是屋宇之形,“示”则是神主的象征。故《说文》云:“宗,尊祖庙也。”卜辞中还记有“甲辰卜,□武且乙必丁其牢”(《合集》36114),“丙午卜,贞,文武丁必丁其牢”(《合集》36115)。于省吾考证卜辞中的“必”为“祀神之室”。“宗”和“必”正是商代祭祀祖先的宗庙。由此可以看出,商王是在“社”或“庙”中对天地神、祖先神举行贞问、祭祀之礼以取得行政之命,借神之命来行使其王权,是神权、祖权与政权的紧密结合。

周人仍然信仰天,但相比于商人,周人祭祀天地神、祖先神更有实际功用,他们强调周王受命于天,称周天子,周王的所作所为均是替天行命。因此,周代在王权与神权的紧密结合方面更为深入。《诗经·大雅·大明》:“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诗经·周颂·昊天有成命》:“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二后”即文王、武王,言二王受天命而王天下。《尚书·周书·康诰》:“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大盂鼎铭文:“文王受天有大命。”(《集成》2837)逨盘铭:“文王、武王达殷,膺受天鲁命,匍有四方。”这实际上是周王首创“王权神授”的思想观念,以此来加强周王的统治权力。周王成了上天的儿子,故称“周天子”。只有周天子才有祭天的资格,也就是只有周天子才有替天行命的权力。《礼记·丧服小记》云:“礼,不王不禘。”孔颖达疏云:“礼,唯天子得郊天,诸侯以下否,故云:‘礼,不王不禘。’”因此,祭天成为周天子受天命的特权,以此来增强周王政权的神圣性和绝对的权威。可以看出,周王同样是利用天神、地神、祖神的权威来统治天下,并且比商王更加直接地垄断了“受命于天”的权力。

综上所述,夏、商、周三代在原部落联盟性质的“神权国家”基础上,利用祭祀中出现的神权和祖权的权威性制定了礼仪制度,来维护社会秩序,“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整个国家便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宗法关系为准则、以礼仪制度为保障的强势宗族性质的“礼制国家”。

东周处于社会大变革时期,维护统治秩序的宗法制度松弛,礼乐制度遭到了破坏,社会各阶层重新分化,冲破宗法、礼制束缚的政治势力纷纷出现。正如孔子所说,“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陪臣执国命”。由此,周天子的权威日衰,其掌控的“礼制国家”政体遭到颠覆,取而代之的则是集权制政体的兴起。夏商西周时期的典型特点是神权至上,国家政权完全从属于神权。统治者以礼治国、以神治民,此时处于早期国家形态阶段;至东周时期,各诸侯大国已步入成熟的国家形态,集权制的政治体制逐渐确立。


  


通过对大量考古资料的梳理,以及与古文献记载的相互印证,我们基本可以厘清中国古代国家产生和发展的大体脉络。新石器时代最初出现的祭祀性遗迹规模都比较小,墓葬中所出祭祀用具也比较简单。这反映了当时人们最为朴素的宗教信仰,相信万物有灵,认为一些事情的发生都是神的旨意,于是就出现了对天地诸神的崇拜,出现了对诸神进行祭祀的礼俗。祭祀的目的也比较单纯,即祈求天地诸神保佑风调雨顺、生活平安。

新石器时代后期,各地发现的祭祀遗迹规模庞大,并且集中,尤其是各地发现的大中型城址内,祭祀遗迹是最为突出的建筑,祭祀用的法器也多集中在最主要的大墓之中。这一切都表明,祭祀的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由原来朴素的宗教信仰演变成了特权,即神权。掌握这一特权的应是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的首领,他们利用神权来行使领导权,神权高于一切,这样逐渐形成了最初的国家,即部落联盟性质的“神权国家”。

夏、商、周三族群均是由原始部落联盟进入初期国家文明的,政权还不十分牢固,最高统治者往往沿袭先前的思维逻辑和运转模式,依靠天地神、祖先神来运转和维护政权,所以将神权和祖权奉为最高权力,并利用神的权威性制定了更加系统的礼仪制度,进一步将神权、祖权与政权紧密结合,便形成了宗族性质的“礼制国家”。

纵观中国古代早期国家产生和发展的轨迹,礼制文明是其连续不断的纽带,尤其是其特有的向心性、统一性、连续性的特质,在历代王朝中始终是意识形态领域的精神支柱,持续稳定地维护着全国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频繁,其间还有北方民族入主中原,即便如此,传统的礼制文明思想根基也从未中断,这也正是中囯古代国家区别于世界其他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而广义的礼仪文明则成了人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不学礼无以立”,这是中国古代礼仪文明的重要社会价值所在,也是中华民族被誉为“礼仪之邦”的缘由。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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