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试点“揭榜挂帅”入围单位名单公布 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入选

深圳新闻网2025年1月2日讯(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王海荣)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科技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公布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2024年政策试点“揭榜挂帅”入围单位名单,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两项试点政策中入选“揭榜挂帅”单位。

通知要求,各自创区要充分发扬首创精神,强化对试点任务的落实,按照政策试点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力争突破一批创新体制机制瓶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成果。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将对政策试点组织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定期遴选典型案例,对于试点成熟的政策,按程序在全国推广。

1月1日,记者从入围名单中获悉,此次自创区政策试点“揭榜挂帅”工作共分为成果转化类、产业发展类、企业创新类、开放合作类四大类共14项试点政策。其中,成果转化类试点政策包括:“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模式”“先研后股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市场化开放共享机制”“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联合成果转化模式”;产业发展类试点政策包括:“新业态‘监管沙盒’模式”“跨园区产业转移利益共享机制”“医药产业链协同攻关成果推广机制”“高端科研仪器验证评价与应用示范机制”;企业创新类试点政策包括:“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制度”“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开放合作类试点政策包括:“‘一窗通办式服务+双向联动’的海外人才服务保障模式”“特殊生物制品和研发物品一体化通关模式”“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程序优化政策”。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2014年5月,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是党的十八大后国务院批准建设的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也是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年底,科技部印发实施《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布局规划(2015—2020年)》,明确了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定位,着力推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创新要素集聚高地、统筹规划空间布局、全面推进开发创新、优化创新发展环境等工作。2020年1月,《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规划(2020—2025年)》印发实施。

据了解,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4年政策试点“揭榜挂帅”入围单位名单中,深圳自创区分别在“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模式”和“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中成为揭榜自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