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湘云雅苑小区整体加梯项目
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一直是社会热点和民生重点,自2017年启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杭州连续八年将其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重点推进,不断建立健全“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杭州加梯模式。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加装电梯6499台,共惠及超7.5万户住户,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为推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实施,从2018年开始,市住保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政策,并于2022年予以修订,将资金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该项资金政策已到期。为保持补助政策的延续性,保障加梯工作顺利实施,市住保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2025-2027年)》。
出台《资金管理办法(2025-2027年)》,是持续推进加梯民生实事工程的实际需要,对于帮助群众解决资金筹措难题,积极、稳步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具有积极意义。
《资金管理办法(2025-2027年)》共分为适用范围、补助原则、补助标准、预算管理、补助条件及程序、绩效及监督、其他规定七个部分。总体上延续原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并在原有框架基础上,增加了“预算管理”和“绩效及监督”两块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适用范围为“我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的国有土地上的四层(含)以上的非单一产权的老旧小区住宅”,其他区、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的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政策。
此外,继续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补助原则。
补助标准保持不变,仍为项目补助、管线补助、考核补助三大类:
1.项目补助。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最高20万元/台的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2.管线补助。实行定额补助,市级财政给予最高5万元/台的补助,其余费用由区级财政保障。管线补助主要用于电力、水务、燃气、通信、网络等管线单位的迁改费用。
3.考核补助。每完成一台电梯加装,给予社区最高8000元/台的资金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各区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具体使用办法。
因市级补助资金拨付方式改为转移支付,为做好相应预算,专门增设“预算管理”的相关内容,“各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年度业务开展情况,于每年9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需求。市住保房管局结合各区补助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建议,市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按规定程序纳入下一年度预算。”
申请市级补助资金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由各区住建局和财政局填写《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明细表》和《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并将上述表格与该项目属于国有土地相关证明、非单一产权相关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及联合审查意见书(或联合审查会议纪要)一并报送市住保房管局。
1.各区住建局、财政局在受理补助申请后,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合规性、完整性的审核,均审核通过后由区住建局上报至市住保房管局。
2.市住保房管局在收到区住建局提交的符合审核要求的相关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等申请材料的审核。
3.各区收到市住保房管局完成审核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后,30个工作日内将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的项目补助及0.8万元的考核补助分别拨付至相关业主和社区;根据与管线单位约定,将管线补助及时拨付至各管线单位。
为做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细化了市住保房管局、市财政局和各区住建、财政部门的相关职责,明确由各区住建局会同财政局按规定填写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拨付情况表,另继续保留违规处理的相关要求。
另外,《资金管理办法(2025-2027年)》明确“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办法施行前,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已加装的电梯,未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可按照本办法申请。”
下一步,市住保房管局将继续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为实现更多居民“百步台阶,一键到家”的美好愿景贡献力量。
资料/市住保房管局
编辑/余紫琦、谢珂
责编/姚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