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音湖片区是西樵镇重要的文旅核心区和对外展示窗口之一。为了给广大游客、市民一个优美、安全的旅游休闲环境,请您在游玩时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支持和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听音湖片区公共区域管理(区域范围:官太路(环山路口)→河滨路→西江公路→樵高路→河滨路→上塱大道→锦湖大道→岭南文化苑→樵园路→锦湖路→官太路(详见附图),以下简称听音湖片区),维护听音湖片区的正常秩序、市容环境以及公共设施的完好,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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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听音湖片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听音湖片区设置樵园公园为市民文娱活动区域,其他区域为禁噪区(政府公共活动除外),市民自发开展的跳舞、唱歌等产生噪音的文娱活动需在文娱活动区域内开展。进行文娱活动时要注意控制音量,避免影响周边环境,接受相关部门管理。开展文娱活动时间为:8:30-12:00,14:30-21:30。
第四条 进入听音湖片区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讲公德、爱护公物,注意公共卫生,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游客、文明市民。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吊挂、晾晒物品;
第五条 为了游人、市民的安全,宠物禁止进入樵园公园、听音湖公园。各种车辆应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停放。除老、幼、病、残的代步车外,其他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第六条 请注意游玩安全,照顾好您的家人和监护对象。
第七条 维护听音湖片区秩序人人有责;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报相关执法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由听音湖片区管理服务中心行使。
第九条 本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听音湖片区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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