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亓延军、谈绪祥同志请求,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规定,12月31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亓延军、谈绪祥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此前,亓延军已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部长级),谈绪祥已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亓延军,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山东莱芜人,1991年6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山东省建筑工程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在职研究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副总警监警衔。
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部长级)、督察长。
人物履历
历任山东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副总队长;河南省消防总队总队长;公安部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处长、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公安消防总队)局长(总队长);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
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亓延军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免去亓延军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