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集团IPO:关联方贡献超六成收入,大手笔分红2.27亿元后欲募资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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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刘治颖 12月27日,安徽曙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集团)沪市主板IPO获受理,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木红、王双骐,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曙光集团是一家以氰化工、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产业为主,集科、工、贸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化工企业,目前已形成氰化物、丁辛醇、煤制氢三大成熟业务板块,正在全力推进BDO业务板块的建设进程。

本次IPO,曙光集团拟募集资金15亿元。其中,3.7亿元用于年产10万吨BDO联产12万吨PBAT项目,7.15亿元用于年产4.6万吨PTMEG项目,65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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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曙光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37.8亿元、36.58亿元、35.47亿元和15.0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78亿元、3.61亿元、5.05亿元和1.72亿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4.58%、17.21%、22.64%和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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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至2023年,曙光集团共进行4次现金分红,合计分红2.27亿元。其中,2023年分红1.37亿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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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曙光集团对第一大客户中石化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7.52亿元、23.64亿元、21.53亿元及8.2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81%、64.62%、60.69%及54.78%;其中对中石化集团下属化销江苏公司的收入分别为25.08亿元、21.07亿元、19.14亿元及7.1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3%、57.61%、53.96%及47.86%。

报告期内,曙光集团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9.17亿元、25.89亿元、24.56亿元及10.4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15%、70.79%、69.25%及69.79%。主要客户中石化集团、安庆化投均为曙光集团关联方,报告期内曙光集团重大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27.84亿元、24.52亿元、22.9亿元及9.19亿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64%、67.04%、64.56%及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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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集团表示,公司自上世纪90年代起便与中国石化合作设立安庆曙光,以消化安庆石化副产氢氰酸;随后在2009年,为解决安庆石化备用氢源问题,上马煤制氢项目及丁辛醇项目。基于上述合作背景,公司向安庆石化采购氢氰酸用于生产氰化钠,向其销售氢气,由其供应丙烯以生产丁辛醇,并将丁辛醇通过中国石化下属化销江苏公司代理销售,此外还通过化销华东公司向市场采购丙烯,由此导致关联交易占比较大且客户集中度较高。

采购方面,报告期内,曙光集团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合计分别为18.61亿元、23.01亿元、20.11亿元及8.2亿元,占当期采购总额(包括生产活动直接耗用的生产物资,包括能源、原材料、气体,不包括长期资产采购、费用类采购或贸易采购)的比例分别为90.84%、89.67%、89.14%及86.46%。

此外,化销华东公司、安庆石化等中石化集团下属单位以及华塑股份、盈德曙光均为发行人关联方。报告期内,曙光集团重大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11.63亿元、11.57亿元、8.47亿元及3.71亿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重分别为56.78%、45.09%、37.55%及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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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集团表示,除由安庆石化供应丙烯、氢氰酸并向化销华东公司采购丙烯外,其他供应商也较为集中。为确保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公司原料煤、燃料煤主要由国能集团供应,由园区内大型化工企业泰恒化工通过管道直供丙烯以弥补供应缺口。基于前述原因,发行人的供应商集中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