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美冬日丨邀您来参与!《淮南文旅冬季宣传推广短视频奖励办法(试行)》新鲜出炉

《淮南文旅冬季宣传推广短视频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适应新媒体时代旅游宣传营销的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宣传推广淮南文旅,培养淮南文旅达人,提升“楚风汉韵·山水淮南”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旅游线路、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吸引更多游客来淮旅游消费,本着尊重劳动成果、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本奖励办法奖励对象为“淮南文旅推荐官”。
二、奖励范围
(一)通过自媒体帐号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B站、小红书、腾讯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发表视频对淮南文化旅游进行宣传。
(二)因工作需要征集被采用的视频素材。
三、宣传内容
宣传淮南名山、秀水、城乡新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红色经典、文物古建、非遗、民俗、艺术、特色美食、文创特产、重大文旅活动等淮南文旅宣传相关视频。
四、奖励标准
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小红书、腾讯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单条淮南文旅宣传短视频:“点赞量+评论数+转发量”累计1000次(含)以上奖励100元,2000次(含)以上奖励200元,5000次(含)以上的奖励500元。与我局账号共创的作品,额外追加100元。
同一作品在多个平台发布,不重复奖励,按照就高原则奖励。如果同一作品由多人创作,只奖励第一申报人,第一申报人领取奖金后,自行在全部创作者中进行分配,否则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第一申报人承担。内容相似度在60%以上的,视为同一作品。
本办法不与我局其他奖励办法合并执行。
五、奖励申报及审核程序
奖励采用申报制,由作者对照奖励条件自行申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申报,报送邮箱为:769943718@qq.com。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底前。申报时除了提供对应奖励标准要求的相关个人帐号注册证明、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和发表作品的链接、截图外,还要提供视频的原始素材。申报结束后由市文旅局负责收集整理,并组织评审。
六、资金分配
原则上个人季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元。
七、相关要求
(一)内容要求。传播内容应体现正确价值导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大众审美,展现淮南文旅特色,有利于后期修改、剪辑后再次传播使用。
(二)素材要求。视频要求原始画面,画面稳定,画质清晰,无水印、无LOGO。
(三)版权要求。作品均为原创,提供即视为自动授权市文旅局无偿用于宣传推广,包括可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剪辑等后期处理。
(四)申报要求。1.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未提供完整原始素材或超过申报规定期限的不予受理;2.申报的作品如因版权问题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申报者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八、附则
(一)单独合作项目不列入本办法奖励范围。
(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三)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