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超 20 亿元债券未按期兑付 尚无兑付计划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后续进展情况如下: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5 宏图 MTN001,债券代码:101559055.IB),发行金额 7 亿元,于 2018 年 11 月 25 日到期,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及利息。中信银行为该期债券主承销商。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 宏图高科 MTN001,债券代码:101659043.IB),发行金额 7 亿元,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到期,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及利息。中信银行为主承销商,浙商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

2018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 宏图高科 SCP002;债券代码:011800353.IB),发行金额 6 亿元,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到期,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及利息。中信银行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为联席主承销商。

截至目前,发行人仍涉及多起诉讼。2024 年 12 月 9 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通报,涉及到宏图高科部分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期披露财务报表和未及时披露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鉴于在预重整期间,公司已做出详细重整方案,因退市影响使得部分方案条件发生变化,公司接下来将按新的条件调整重整方案,适时继续推进破产重整工作,目前尚无上述债券的具体兑付安排计划。

后续工作安排:

1.继续督促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督导发行人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

2.督导发行人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并落实相关决议。继续督导发行人召开相关事项持有人会议。

3.继续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完整、准确向债券持有人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4.继续督促发行人尽快制定并推进偿付方案,落实偿付资金。

5.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及时向债券持有人告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主承销商关于三只债券未按期兑付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