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01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度第二批沈阳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共涉及7个案例。
02其中,浑南区某公司因销售假冒专利消毒器行为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03另外,于洪区某超市因销售侵犯“海之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处罚。
04同时,沈北新区某公司因采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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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12月31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度第二批沈阳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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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某公司销售假冒专利消毒器行为案
2023年12月,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辽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某公司在自建网站上发布介绍文字中包含“专利产品”的内容。经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9月受理该公司申请注册“一种绿色多功能消毒器”的发明专利,截至案发,该专利实质性审查生效,但未获得授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规定,属于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鉴于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下达前该网站所展示的产品信息均已下架,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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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某超市销售贴牌“海之蓝”,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行为案
2024年7月,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某超市涉嫌销售侵犯“海之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第4662735号“海之蓝”商标是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葡萄酒;酒(利口酒);含酒精液体;蒸煮提取物;苦味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食用酒精”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商标专用期限为200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经查,该行为属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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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某公司采取不正当手段
申请商标注册行为案
2024年1月,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行政处罚请求书,称沈北新区某公司涉嫌恶意抢注“派克•埃迪亚”商标。请求人美国某公司的母公司在液压设备部件、流体连接件等商品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关联公司在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商品上亦具有一定知名度。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后,发现该情况属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及《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下列行为:(五)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的规定,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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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某公司销售侵犯假冒专利
“禾嘉幸福”大米行为案
2024年7月,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某大米加工厂生产的大米包装上印有“禾嘉幸福”盘帛大米字样,该商品名称“盘帛大米”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盘锦大米”近似,误导公众。经查,该行为属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之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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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某公司销售侵犯“马小宜”
注册商标专用权设备行为案
2024年7月,新民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线索移送,称新民市某公司涉嫌侵犯销售“马小宜”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马小宜”文字系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1月21日核准的注册商标,注册人为沈阳美择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被授权人为马小宜(辽宁)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月,马小宜(辽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生产“马小宜东北酸菜”,委托期限1年,委托期限届满后,当事人继续使用上述包装袋生产“马小宜东北酸菜”。经查,该行为属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的规定,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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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某店铺销售侵犯“舍得”
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行为案
2023年12月,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某店铺涉嫌销售侵犯“舍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第63910876号“舍得”商标是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烧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酒精饮料原汁;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利口酒;食用酒精;开胃酒;白酒;葡萄酒”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商标。该商标注册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7日,商标专用期限为2023年3月7日至2033年3月6日。经查,该行为属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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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某公司销售侵犯“康宽”
注册商标专用权杀虫剂行为案
2024年6月,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康宽”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杀虫剂。第6393901号“康宽”商标是FMC农业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在第5类“杀昆虫剂”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商标。该商标注册公告时间为2010年3月28日,商标专用期限为2020年3月28日起至2030年3月27日止。经查,该行为属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