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奉贤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关于递补区委委员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奉贤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七条关于“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的规定,经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奉贤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递补五届区委候补委员严华(女)、周华(女)、施文龙3名同志为五届区委委员。
编辑: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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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奉贤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关于递补区委委员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奉贤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七条关于“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的规定,经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奉贤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递补五届区委候补委员严华(女)、周华(女)、施文龙3名同志为五届区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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