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解读】澄星股份称投资者索赔对利润有负面影响,两批起诉总计过亿元

12月31日晚间,澄星股份(600078.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通知》,根据目前投资者提交的材料初步统计,依据证监会[201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虚假陈述事实起诉的投资者约383人,起诉金额总计约6520万元(简称“第一批投资者索赔案件”);依据证监会[2022]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虚假陈述事实起诉的投资者约243人,起诉金额总计约4360万元(简称“第二批投资者索赔案件”)。公司前期已对第一批投资者索赔案件计提了预计负债,后续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以及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第二批投资者索赔案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上述投资者索赔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有一定负面影响。

第一批起诉金额总计约6520万元,第二批起诉金额总计约4360万元,据此计算,两批总计过亿。

此前2019年2月13日晚间,澄星股份公告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李兴等人因信披违法遭到证监会处罚。据证券时报e公司,澄星股份存在两项违法事实,首先就是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此外澄星股份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9月14日晚间,澄星股份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澄星股份、澄星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澄星股份主要从事黄磷、磷酸、磷酸盐等精细磷化工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高纯磷酸盐、特种磷酸盐、功能磷酸盐、磷化工材料等。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34亿元,同比增长0.18%,归母净利润-6797.85万,亏损同比缩小39.37%。

(本文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