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当事人经营的店铺查获1箱“大桥”牌味香鸡精调味料和1箱“大桥”牌鸡精调味料。经“大桥”商标注册人味好美(武汉)食品有限公司辨认,这2箱“大桥”牌鸡精调味料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侵权调味料的进货来源。
当事人销售假冒“大桥”牌调味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24年9月25日,屈家岭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假冒“大桥”牌调味料、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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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门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