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01安徽男子王某为感谢医院院长等人员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帮助,向相关人员行贿财物共187万余元。
02其中,王某向麻江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陈某颢行贿132万元,共15次。
03此外,王某还串通投标,在一家医院的三个项目上中标,中标项目金额合计896万余元。
04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行贿罪和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
05由于王某在行贿罪中的坦白和在串通投标罪中的自首等情节,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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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感谢相关人员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安徽男子王某个人或伙同他人向医院院长等行贿财物共187万余元,其中向一院长15次行贿共132万元。不仅如此,他还串通投标,在一家医院的三个项目上中标……12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贵州雷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行贿罪和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56岁的王某系安徽阜阳人,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2年期间,他在向麻江县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镇远县人民医院销售医疗设备和耗材期间,为得到相关人员帮助,个人或伙同他人向相关人员行贿财物共187万余元。
其中,2007年至2019年期间,王某为感谢麻江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陈某颢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先后15次送给陈某颢现金共132万元。为感谢帮助,他在2016年10月送给时任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采购办主任欧某胜现金8万元,在2017年春节和2018年春节共送给时任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主任杨某炎现金25万元,在2020年11月送给时任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王某灵现金20万元。2021年6月,他送给时任镇远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杨某现金1万元和飞天茅台酒1件6瓶,又于2022年8月送给杨某现金1万元,累计2.8万余元。
2020年下半年,王某通过时任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王某灵得知黔东南州儿童医院需要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并通过王某灵得到这一批需要采购的医疗设备详细参数。在没有其他人参加投标的情况下,为了能够中标,王某找人提供有资质的公司,并让儿子请人统一制作投标材料后,分别挂靠8家公司,聘请多人分别作为这些公司的代表人,参与黔东南州儿童医院3个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围标报价,使上述公司分别在州儿童医院CT项目、小儿腹腔镜项目、移动式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项目上中标,中标项目金额合计896万余元。上述送给王某灵的20万元现金,便是中标实施项目后,王某为感谢王某灵帮助而送的。
2023年9月,王某因涉嫌行贿罪,被雷山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并于2024年4月被刑事拘留。法院还查明,王某为销售医疗设备和耗材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151万元,案发后已全部退缴,由雷山县监察委员会予以扣押。
法院认为,王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构成行贿罪;王某在黔东南州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项目招标过程中,组织他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加上其在行贿罪中的坦白和在串通投标罪中的自首等情节,雷山县人民法院8月6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王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51万元(已退缴)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姚永忠
编辑 张莉 责编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