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薪”结,解“薪”愁 让农民工安“薪”过好年

农民工的劳务报酬承载着一个家庭的生活保障和未来希望,及时、妥善解决好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对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决策部署和“治源头、防风险”的总体要求,近日,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就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案进行了诉前调解,帮助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

原告吴某进城打工受雇于被告高某从事建筑工作。2024年以来,被告共拖欠原告吴某劳务费5700元,因多次催要无果,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该案系农民工欠薪纠纷,为及时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并同时联络县总工会、县人社局相关人员参与联合调解。

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和线下调查了解,调解员获知被告近年来生意不景气,加之上游老板至今也未向其支付全部工程款,才导致拖欠原告的劳务费一直未付。于是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另一方面专门对被告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拖欠农名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经过耐心细致地劝导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高某于2024年12月30日一次性支付原告吴某劳务报酬等费用共计6000元,并在法院的见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图片

案例二

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3月5日,被告张某雇佣原告王某在大同市东郊污水处理厂从事钢结构安装工作,期间共拖欠王某工资报酬9200元,并签订了《工资结算协议书》。双方约定由被告在2024年8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3000元,同年9月30日前支付剩余的6200元。但支付期限届满后,被告仍分文未付,于是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院立案庭专门开辟了涉农民工讨薪案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并第一时间将案件推送至县总工会,指派院调解团队协助指导调解工作。经过调解人员的释法说理、耐心劝导,解析利弊,被告张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尽快筹措资金于今年年底前分两次付清拖欠原告的全部劳务费,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图片

案例三

原告白某是来自陕西省的一位农民,在我县一直从事木工生意。2019年,被告吴某雇佣原告白某等人打家具,经结算后仍差白某7000元工钱一直未付,无奈之下白某将吴某诉至法院。

院诉讼服务中心受案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帮其尽快追回欠薪,立即指派调解员赶往被告所在地了解情况,并第一时间联系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展开调查。经驻院诉前调解委员会、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县总工会的多方联动调解,被告吴某将所欠工钱在法官、调解员的见证下一次性支付完毕。

图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浑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案小事不小,小案不小看”工作理念,持续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调处好每一起欠薪案件,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的烦“薪”事,撑起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安薪伞”,让广大农民工兄弟“安薪”过好年。

来源:浑源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