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各区先后公布2025年
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
✅春节、元宵节(1月24日至2月13日):农历年廿五至年廿九(即1月24日至1月28日)10时至22时,正月初一(即1月29日)全天,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即1月30日至2月13日)10时至22时。✅中秋、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8日):10时至22时。
禅城区在2025年度设置以下特定燃放区域供群众在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南庄镇:①万科情人港燃放区域;②罗南村龙湾大桥底公园燃放区域;③上元周尾围公园燃放区域;④紫南仁园燃放区域。石湾镇街道:①半月岛公园燃放区域;②澜石公园燃放区域;③青年公园燃放区域。张槎街道:东平河河堤(佛开高速至季华大桥段)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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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特定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一)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12日(农历春节前后,即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三)通过调整双休日与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实现连休的休假时段,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为准。以上时段可燃放的时间为早10时至晚22时整。另,2025年1月28日(农历除夕)至2025年2月5日(农历正月初八)以及2025年2月12日(农历元宵)可燃放的时间放宽为全天24小时。✅此外,设置6个特定燃放区域,可燃放的时间是2025年全年的下午17时30分至晚22时整和第三条规定的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九江镇源林湿地公园燃放区域
西樵镇听音湖片区燃放区域
丹灶镇水利所对出堤围及滩涂燃放区域
大沥镇黄岐公园燃放区域
狮山镇博爱湖公园燃放区域
里水镇理想村地段燃放区域
特定燃放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属地镇(街道)在现场立牌公示并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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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允许在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定时间:
✅202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农历春节期间,即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通过调整双休日与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实现连休的休假时段,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印发的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为准。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春节期间的8时至23时,其他法定节日的10时至22时。
顺德区在2025年度设置以下特定燃放区域供群众在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大良街道:1.五沙社区沿李家沙水道河堤段(离桥50米);2.以智城路、新城路、环湖路、德民路为界以东区域及沿江大道、澄海路一带河堤段;3.新滘社区美岸公园部分河堤段(工业路往兴业路约200米一带)
容桂街道:1.时光西堤;2.南岸公园(凤祥北路以东,滨河路以北,桥西路以西区域);3.容桂德胜河滨公园以及水悦云天至保利外滩对开亲水公园;4.容里东湖公园伦教街道:1.百里芳华精华段(三洪奇大桥西150米);2.常教社区龙洲路以南晒莨场部分地块;3.西海大桥边点(乌洲东北约500米)勒流街道:1.稔海村百里芳华河堤路(东扶路)堤围外;2.城西公园路段堤围外及西堤路西丫路口至百丈桥(离桥边往北约100米)路段堤围外;3.塘源水闸以南约100米滩地;4.新安水闸以东约100米滩地陈村镇:1.合成社区党建公园至大都村鹭岛生态公园堤围段(伦桂路施工段堤围、潭洲恒力码头范围除外)北滘镇:1.顺德西海工业大道(西海水闸旁边),长约300米,面积14877平方米;2.上僚堤段外滩公园(靠近乐从镇)长约260米,面积14751平方米;3.高村九尾沙到北滘沙水闸堤段外滩公园,长约980米,面积58600平方米;4.林头堤段外滩公园(杨氏水产有限公司下游侧),长约480米,面积25800平方米乐从镇:1.南线大堤,自沙边大街至乐龙路西侧约100米全线(含堤外子堤全域);2.北线大堤,自沙寮口水闸至华阳桥(含东平滨河公园)除东平大桥以西765米,以东500米范围外;3.乐从文化广场公园(中心广场除外)龙江镇:1.麦朗永众驾校训练场至西安亭大桥底堤围段;2.龙江镇陈涌北湖公园杏坛镇:1.新涌桥边燃放区域;2.马东大草坪燃放区域;3.高赞大桥(北)堤外燃放区域均安镇:1.星槎村海豚湾西江公园和滨江漫步道末端300米;2.畅兴大道西中顺大围堤围西南地块划定燃放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属地镇(街道)在现场立牌公示并加强管理。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禁止在我区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荷城街道中山、岭南、金华、竹园、长安、健力、安泰、月明、育才、三洲、河江、泰华、明湖、罗西、伦埇、阮埇、苏村等十七个村居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不包括以下地点:沿江路以东(君御海城至滨河PARK段)、海滨公园、西岸大桥起往沧江水闸方向300米河堤段。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通告自2024年1月15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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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我区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通知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及每年12月21日至31日的7时至23时30分。
(一)设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域):东起与南海区交界的丁字基,西至三水二桥,南起北江大堤,北至碧云路。(二)在禁燃区域内设置以下特定燃放点供群众在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三水荷花世界、三江水韵公园(部分区域)、云东海荷香湖公园(以荷香湖为中心,东起南丰大道,南至湖岸绿化带,西至湖岸,北至府前路)、云东海彩虹桥(以荷香湖主题公园中心岛为中心,东起映海路,南至湖岸,西至云海路,北至湖岸)、西南左岸及右岸公园(沿西南涌两岸步道设置,左岸公园起点自健身广场对出涌边位置,终点至距广三高速150米处;右岸公园起点自靠区应急管理局旁公厕对出涌边位置,终点至距广三高速340米处),以及禁燃区域内的各自然村。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森林防火区内。(四)除第(一)(三)项以外的其他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