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持证校外培训机构最新名单

12月30日,广州市教育局在官网公示了广州市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截至2024年12月15日)。市教育局提醒,如为孩子报读校外培训机构,广大家长应选择持证校外培训机构,且做到“三必须”“三不要”,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据悉,广州市对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更新。本次公布的名单中,越秀区有207所持证校外培训机构,海珠区有326所,荔湾区有171所,天河区有293所,白云区有193所,黄埔区有212所,花都区有254所,番禺区有300所,南沙区有117所,从化区有92所,增城区有196所。

市教育局还在通知中表示,请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参加违规竞赛活动,不参加各种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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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机构“三必须”

1、必须选择有证机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持有《办学许可证》,凡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都不是合规机构。广大学生家长在缴费之前务必查看培训机构是否持有《办学许可证》。

2、 必须留意培训时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

3、必须妥善保管单据。签订合同后再付款,缴费时请确认收款方为机构监管账户,切勿转给个人账户。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

防范风险“三不要”

1、不要向无证(包括无证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2、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的费用,并且不要缴纳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用。

3、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广告宣传等,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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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教育局官网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欣潼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