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过有关人事任免,王春雷任副市长

12月31日,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决定任命王春雷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蔡天守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任命何淑婷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林尔煌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林秋韵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曾晓莹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一平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任命王声典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陈文墙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杨飞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辞职人员名单:

批准任命洪藜莹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铮为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王声典辞去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洪藜莹辞去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