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姐妹俩“悬赏50万为父追凶”案于12月30日在海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院当庭宣判,判处孙某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13年。
2.判决书中提到,孙某无证驾驶“旭永”轮与被害人李军及其表弟所在的三无船舶发生碰撞事故,后驾船离开现场。
3.然而,李女士表示,一般而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肇事方全责,而一审判决书以船只来认定和划分责任,与法律规定不符。
4.为此,李女士姐妹俩当庭表示申请检察院进行抗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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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于瓅
12月31日上午,潮新闻记者从山东姐妹俩“悬赏50万为父追凶”案当事人李女士处了解到,该案于30日上午在海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院当庭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3年,并判孙某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74万余元。
李女士姐妹俩的代理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原告控告的孙某和船员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捕捞罪、包庇罪或者共同犯罪,罪名和量刑都相差甚远,“姐妹俩当庭表示申请检察院进行抗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判决书 图源:受访者
李女士也强调,家属的诉求一直是控告主犯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捕捞罪,其他的5个船员构成包庇罪,应数罪并罚。 “开庭的时候,罗列的证据都可以证明他们非法捕捞了很多次,但却没有立案。”
“我们一直会坚持我们的诉求,孙东丽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捕捞罪,其他的5个船员构成包庇罪,还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李女士表示,作为家属他们将一直坚持到底,对于其他任何判决结果,都不会接受。“两条人命,我们一定会提起上诉,申请检察院抗诉。”
对于家属指出的主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意见,判决书中则提到,“经查,在卷证据显示孙某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之一系生前溺水死亡,应当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而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且在茫茫大海中交通肇事逃逸相比陆地交通肇事逃逸,情节更为恶劣,量刑时应予考虑。”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1年5月9日,山东海阳的李军(化名)和表弟王明(化名)驾驶快艇出海后失踪。17天后,王明遗体被找到。5个月后,李军的骸骨在海边被其女儿发现,并通过DNA确认身份。
而快艇残骸上的红蓝油漆痕迹和渔民听到的巨响都暗示着两人驾驶的快艇曾遭受撞击事故。为了查明事件真相,李家两姐妹曾悬赏50万元寻找线索。
快艇残骸 图源:受访者
直到2023年5月,一位男子联系到李珊,称是自己所在的船只与李军的快艇发生了碰撞。警方立案调查后发现,当时驾驶该船的是与李军同村的孙某,他也是肇事船只“旭永”号的三位船东之一。
“这三年多,他是一个村儿的,一直在看着我跟我妹妹,还有我们全家人在找我爸爸、找凶手。他从来没有主动站出来跟我们家里人坦白一句。”李女士告诉记者,这三年寻找真相的过程中,孙某和其他船员对此事均知情,却没有一人主动承认此事。“怎么能算他自愿认罪认罚。其他的人难道不是包庇罪吗?”
2024年3月28日,海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5月9日上午,孙某无证驾驶“旭永”轮载着另5名船员(均另案处理)出海,当晚20时许,在返回途中,“旭永”轮与被害人李军及其表弟所在的三无船舶发生碰撞事故,后驾船离开现场。经认定,“旭永”轮对本起事故负主责,三无船舶负次责。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孙某刑事责任。
在此次判决中也提到了该内容,对此,李女士提出了异议。她表示,据了解,一般而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就是肇事方全责,“但是我们这个一审判决书当中,他们是以船只来认定和划分责任的,我们从未听说过陆地上如果说两个车相撞的话,是由车辆来承担责任,而不是人承担责任的。”
就家属提出的疑问,潮新闻记者致电海阳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需与办案法官联系,记者多次致电法官电话,截至发稿前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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