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_通知公告】
东营鸿港医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向我局提交注销东营鸿港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规定,决定对东营鸿港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相关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东营鸿港医院
医疗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太行山路239号
医疗机构登记号:MA3QUBMK-337050216A1002
注销日期:2024年12月31日
自注销之日起,东营鸿港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废止。
特此公告。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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