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评|收缴共享电动自行车之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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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自行车既不是“鲶鱼”,也不是“洪水猛兽”,以效率公平视角、科学管理意识对待,可以有

据报道,近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一处长着杂草的空地上,约有上千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密密麻麻挤在一起。有知情人士告诉媒体记者,这些车都是被相关部门收缴过来的,据说是因为乱停乱放。

此前,“共享单车坟场”的景象为人们所熟知。没想到,共享电动自行车也似乎步起前者的后尘了。这种资源浪费现象,令人很不是滋味。

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开始施行。这既是广州市首部,也是广东省内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地方性法规。在今年8月公布的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曾有“本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这句话,但如今已被删。

正如媒体报道所言,近年来在广州,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时小规模出现在地铁口附近、街道上,让人以为共享电动自行车获正式投放权,被整治清理后,沉寂一段时间又“卷土重来”,如此循环往复。由于这一背景的存在,前述“删句”表现也被解读为广州既不禁止也不鼓励共享电动自行车,业界由此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前景产生积极怀想。

然而,这种局面并不意味着企业的投放就获得了极大自由度。事实上,一旦共享电动自行车摆放的位置不对,或者出现其他问题,那么,共享电动自行车就会遇到麻烦。

客观上,相比于共享单车,由于盈利高、成本回收快、市场空间庞大,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热情很高,而共享电动自行车所对应的民生需求,也让人无法忽视。不过,在广州严管电动自行车、强化监管和规范的大背景下,究竟如何对待“生生不息”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需要深思。

换言之,围绕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的多方博弈,指向着一个无法绕开的公共命题,当尽快找到科学破解之道。显然,这一命题的背后,是各种利益诉求的缠绕。要让解决方案既有利于城市交通生态的改善,又惠及民生,就必须找到城市治理的最大公约数,做出统筹安排。

当下,面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问题而陷入“长考”甚至颇为纠结的城市,不是一个两个。

对这些城市来说,需要回答的是:如果不允许投放,那么这种“一禁了之”“一刀切”的模式面临现实考问——如何关切群众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意愿?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如何解决?如果允许投放,投放的数量多少合适?摆放区域、位置如何优化?

对城市而言,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出现,是对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它既不是“鲶鱼”,也不是“洪水猛兽”,以效率公平视角、科学管理意识对待,可以有。对于其间出现的种种乱象或问题,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地逐一解决,是题中之义。

希望共享电动自行车被“投”来“扔”去的事,再也不要发生。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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