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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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31日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陇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袁文耀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围绕全县聚力打造“五区”发展定位和深入实施“十大攻坚行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陇西实践,持续增强监督工作质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切实加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推动新时代全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陇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景树雄    责编|柴宏文

主编|党国飞    监制|马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