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制定《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资料图)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四川作为农业大省,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担负着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
2024年12月4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条例》共6章38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管护与利用、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在高标准农田投入、建设、管护、利用等方面承担的工作职责。
“《条例》紧密结合四川实际,突出四川省的地方特点和特色。概括起来为‘12345’”,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王犁田介绍:聚焦一个核心目标,遵循建设区域和建设投资等两个更加精准原则,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管护、高标准农田保护利用等三大体系建设,建立组织、资金、用地、信息等四个保障机制,构建五个分区标准。
王犁田介绍,具体来说五个分区标准是指:“按照地形地貌、水源条件、障碍因素等,因地制宜将全省划分为五大类区,规定分区建设模式。一是成都平原区重点开展条状水田建设,配套田间灌排设施。二是盆地丘陵区侧重坡耕地改造,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和配套建设小型水源工程,合理布置田间灌排渠系。三是盆周山区加强梯田(地)建设与农田宜机化改造融合,建设小型拦、蓄、引、提水工程,加强坡面土壤涵养与保护。四是攀西地区注重小型泵站和农田输配电建设,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与水肥一体化融合。五是川西高原区建设引水、提水工程,合理布置渠(管)道工程,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编辑 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