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参股公司拟对外投资,被立案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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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30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参股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南网云电参与云电投控增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广东省南网云电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网云电”)参与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挂牌的“云南云电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4SH1000027,以下简称“云电投控增资项目”),拟以不低于69.58亿元(含本数),不高于70亿元(含本数)的价格增资并获得云南云电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电投控”或“标的公司”)51%股权。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持有南网云电5.7143%的股权,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南网云电增资云电投控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福能东方称公司参股公司南网云电主要投向新兴能源产业、电力能源产业及其设备制造相关业务领域,本次增资云电投控事项符合南网云电投资定位。如本次南网云电增资云电投控事项完成,将有利于公司通过南网云电进一步延伸新能源产业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提示显示,本次云电投控增资项目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交易,最终能否顺利完成摘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12月6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于该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6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2月6日收盘时继续持有福能东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福能东方参与招投标项目1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条,专利信息6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