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十项措施”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红网时刻新闻12月31日讯(通讯员 彭祥峰 韩叶)近日,娄底市出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从严格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法办案评查、严格监管责任倒查等十个方面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具体化,将“严”的主基调贯穿食品安全工作全过程。

《十项措施》针对当前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资金管理、食堂受托管理、大宗食材供应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三个一律”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以及食堂委托管理方和供货方须退出情形,全面压实校园食品安全涉及的各方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师生用餐安全。

在最严格的监管的方面,加大对风险等级高的经营主体、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和抽检力度;强化对下级监管部门日常工作的抽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执法办案评查,提高办案水平;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严格调查,堵塞监管漏洞。

在最严厉的处罚方面,严格依规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综合运用从业禁止、终身禁业、信用联合惩戒等多种法律手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处罚震慑。

在最严肃的问责方面,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失职领导干部和相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