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中国银河公告称,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执行委员会构成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组建了新一届执行委员会。
公司新一届执行委员会构成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执行委员会主任:王晟先生(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副主任:薛军先生(副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执行委员会委员:罗黎明先生(副总裁、首席信息官)、梁世鹏先生(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刘冰先生(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瑞兵先生(业务总监)、吴鹏先生(业务总监)。
公司新一届执行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上述继续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