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师惠师让教师更有获得感|卷首

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今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加强教师待遇保障,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让教师享有崇高社会声望、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之一”。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内容涉及多方面,各项举措实实在在,标志着我国尊师惠师工作又迈进了一大步。


众所周知,我国将教师视为“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并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在社会上形成了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通过立法或制定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等。不过,相较于教育强国建设对高素质专业化教师的热切期望,教师队伍建设依然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问题的存在说明“尊师”并非抽象的理念,而是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不是单一主体的倡导与呼吁,而是各行各业共同的意识与行动。它让社会对教师群体有了更为深入的关注,即看到教师作为“人”的存在是有更多维度的发展需要的:不仅需要道德高尚,精神明亮,能够不断自我超越,不仅需要扎实学识,教学有方,能够有效作育英才,而且还要充分认识到教师需要良好的生活基础,需要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措施》的出台着实令人鼓舞,实施的效果更是令人期待。


围绕尊师惠师的政策目标,结合《措施》的具体规定,需要切实完善涵盖教师收入、医疗保障、养老体系及住房条件等在内的保障措施,并确保各项利益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与切实维护,唯有如此,方能彻底消除广大教师的后顾之忧,不断提升教师的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从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此,需要在落实《措施》的过程中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全体教师待遇保障。政府应当积极采取行动,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大教育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支持政策所需资金能够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并积极协调社会不同来源教育资源的投入,为尊师惠师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各项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及不同区域间、学校间的资源差距,深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力求为全体教师提供更加体面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第二,明确三类不同要求,加强政策执行监管力度。政策的有效落地与执行离不开各部门的严格监管,《措施》特别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旨在确保政策执行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充分重视,对于政策中“应”的措施要保证百分百落实。对于“鼓励”的措施,要明白其实现的可能性很高,各地要积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与细则,让此类建议转化为现实。对于“符合条件的”措施,要积极作为,创造最大的可能性和最大的受益面。


第三,倡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建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开展尊师惠师工作不仅是政府的重要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要深化尊师惠师工作,必须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在舆论引导方面,媒体应加大对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树立教师的正面形象,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与职业荣誉感,让全社会更加关注教师的辛勤付出与无私奉献;在家校合作方面,家长应增进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与教师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在社会组织参与方面,企业与相关社会组织应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与平台。


(作者系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人民教育》2024年第24期
文章作者|操太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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