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批次医疗器械不合格,涉广州市倍尔康等企业

新京报讯 河南省药监局12月27日发布的2024年第4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显示,3批次医疗器械抽检不合格,涉及广州市倍尔康、天津泰康阳光等企业。

本次不合格医疗器械包括广州市倍尔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电子体温计,规格型号:DT008,批号:221200899,不合格项目:显示范围、分辨力、最大允许误差、测量完成提示功能、低温和超温提示功能、测量时间、记忆功能、自动关机功能。

天津泰康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电动轮椅车,规格型号:DYW-459-46A10,批号:221115,不合格项目: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使用说明书。

洛阳曦美义齿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定制式固定义齿,规格型号:金属烤瓷桥,批号:240811211,不合格项目:表面粗糙度。

河南省药监局表示,对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已按程序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调查处置。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