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等,人保财险烟台市分公司合计被罚42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2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款35万元。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商业团体保险部经理徐纯之,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出口加工区支公司经理宋文晓、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商业团体保险部经理凌航,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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