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2月30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李巍 李娅 潘慧) 一脚油门,一骑绝尘,这是大家对车手的印象。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也有专门的“车手”,行动敏捷快速,是团伙内负责分头取款并转移赃款的“职业取款人”。提取赃款后交给上线,并从中赚取佣金。
12月30日,记者从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公安分局获悉,该局“以快制快”,擒获诈骗团伙中的“车手”。
涉诈资金迅速取现,“车手”现身
12月20日晚,岳阳楼分局刑侦大队查获线索,有一笔涉诈资金在辖区东茅岭一银行柜面取现。
“当时接到线索,有人在银行营业厅取款,银行卡是取款人的,但取现的两万元为涉诈资金。”岳阳楼分局东茅岭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当晚于杭瑞高速公路安乡段抓获外地赴岳取现人员白某。经调查,白某所取现金交付给了佘某,其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的“车手”,也就是“职业取款人”。
“白某交代,充当‘车手’的男子是他通过朋友层层介绍认识的,二人并不相熟。白某把两万元给对方后,对方当场支付了2000元好处费。”办案民警介绍,因白某急需用钱,佘某提出利用白某账户转账,并给予高额手续费用。
拿到赃款后,佘某(右)支付2000元“佣金”给白某(中)。视频监控画面
佘某带白某来到岳阳,完成取现后,两人相约到超市支付“佣金”。随后,佘某迅速离开消失无影。
“职业取款”是电诈犯罪重要环节
通过对“车手”行动现场视频调取及研判分析,民警锁定“车手”身份。12月23日,民警将佘某抓获。
经审讯,佘某对其利用他人名下银行卡帮助网络犯罪分子进行涉案资金提现取款,并从中获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线上诈骗,线下“洗钱”,这是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出现的新模式。民警提醒,“职业取款”行为是电信诈骗犯罪链条重要环节,广大群众切勿将个人账户出售租用给他人,避免沦为“取款手”“车手”被追究法律责任。